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田施药后两天内暂不灌水。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则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软体动物剂,对螺卵、血吸虫尾蚴等,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人畜毒性低,对作物安全。使用方便,可直接加水稀释使用。可有效地防治水稻田福寿螺。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推荐安全间隔期4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蛙、贝类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三天内不要将稻田水排入池塘或河流。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