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剂按亩用量兑清水30-40升稀释。稀释时先加入一半清水,将计算所得药量倒入喷雾器,再加入另一半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酷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主要用于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本药剂使用前须先溶于水,本药剂已含助剂,使用时无需再加助剂或洗衣粉。 2.本药剂对铁、铝等金属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放。3.施用完本药剂后的残液和洗涤喷雾器械的水不能直接倒入池塘或河流中。用完的包装不能随意丢弃在环境中,应集中处理。 4.在施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穿戴口罩、乳胶手套、长袖衣裤等防护措施,以免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药剂易与镁、铝等金属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因此兑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使用泥水或浊水会降低药效。6.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施药后3-4小时遇降水会影响药效。7.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药剂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9.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催吐,然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