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在卵孵盛期和低龄幼虫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21天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阿维菌素和氟铃脲的复配制剂,综合两种有效成分的杀虫机理,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神经系统,从而杀死害虫,对菜青虫和小菜蛾等害虫具有较好防效。
2.两种不同杀虫机理的有效成分复配后,可以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持效期较长。
3.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不伤害作物幼嫩组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后表现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迅速移到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食具、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火、防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