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发生始盛期使用,使用时注意均匀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活性高,药效迅速,喷洒后有耐雨水冲涮等特点,对棉花棉铃虫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环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在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使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