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外观为类白色粉末,双草醚属于苯甲酸类除草剂,是高活性的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可有效防除稻田稗草及其他禾本科杂草,兼治大多数阔叶杂草、一些莎草科杂草及对其它除草剂产生抗性的稗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标准开桶钳开启,开启后应首先将桶盖开至半开状态,待桶内压力完全消失后再全面开启。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护镜、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万一失火、泄漏、溢洒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以及干粉状吸附剂进行吸附。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3.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
2.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3.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