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始盛期用药,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呈均匀乳白液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苹果红蜘蛛具有良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无内吸作用,因而喷药要均匀、周到。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客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