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喷雾均匀彻底。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触杀、胃毒功能。 2.本品是水性化产品。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在桑蚕区、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荷塘内洗涤,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勿与强酸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能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