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