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使用本品400-500毫升,兑水40-50升,定向茎叶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 |
注意事项 |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不慎吸入药液,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4.经口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粮食、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