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2、应选择雨前、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乙草胺原药、莠去津原药及适宜的乳化剂混配而成,可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是良好的玉米田土壤处理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玉米田后茬为小麦、水稻时,应降低使用剂量。下茬不宜种植菠菜、甜菜、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 3、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禁用。
4、施药量应在登记用量范围内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杂草种类密度而定,酸性、有机质含量高、杂草密度大的地块使用登记用药量上限,盐碱地及有机质含量低的地块药量酌减。
5、产品有沉淀时,搅匀后使用。
6、本产品对鱼类、蚤类中毒,对藻类高毒,对赤眼蜂有高风险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鸟类繁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地下用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7、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8、喷雾器最好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确认为本产品中毒可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