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桃小食心虫发生初期施药。为使药效充分发挥,喷雾力求均匀,细致周到,特别是果实萼洼处应重点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混配杀虫剂,对防治苹果桃小食心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苹果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应立即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