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水生无脊椎动物毒性高,禁止在水田使用,并避免流入水体。2、本品具光活化作用,晴天或早上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一种硫脲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和熏蒸作用。
2、丁醚脲在紫外线照射下或在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的帮助下,分解为对害虫有较强生物活性的碳化二亚胺,阻断害虫呼吸通道,使害虫僵硬死亡。 |
注意事项 | 1、清洗喷药器械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以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趁。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