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玉米播后苗前,每亩兑水45-60公斤,均匀喷雾。要求施药前整地要平,土块要整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选择性内吸传导除草剂。根吸收为主,茎叶吸收很少,迅速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及叶部,干扰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除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铁苋菜、反枝苋、马齿苋、蓼、藜等。 |
注意事项 | 1、豆类、杨树、桃树、小麦、水稻、瓜类等对本剂敏感,不能使用。本剂的残效期较长,若用量较大时,某些后茬敏感作物,如小麦、大豆、水稻等可能有药害,可采用降低用药量与其他除草剂混用的办法。2、与大豆、花生等作物间作套种的玉米田禁用。甜玉米、糯玉米及制种玉米田不能使用。3、喷雾应在无风天或微风天进行,三级以上风禁止作业,以防药液飘移危害邻近敏感作物。4、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8、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做好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