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瘟病发生前或者发病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有效成分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和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