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可有效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3.本品在叶面喷洒时应注意避免对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单独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