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幼虫卵孵化盛期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根据虫害发生情况,隔7天左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2-4天死亡,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本品对蜜蜂、 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源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废水禁止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误服中毒,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和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本品不能与食物、
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