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盛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剂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造成局部刺激,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继之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经传导抑制中枢神经而致害虫死亡。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以用鞣酸或活性炭混悬液洗胃,静脉滴注葡萄糖液,肌肉注射阿托品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