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杨梅褐斑病时,第一次施药是在采收后修枝时于发病初期开始用药,施药间隔7天,共施药2次;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β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原菌线粒体的呼吸作用来阻止其能量合成而杀死病菌, 具有保护、治疗、铲除及渗透作用,对防治病害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应注意使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藕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