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采用种子包衣法施药,兑水比例为1:6-8,搅拌均匀后进行包衣。待种子均匀着药后,倒出摊开置于通风处,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等特点,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花生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本品对蜜蜂、鸟类高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期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3、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肌肉痉挛等。急救治疗: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