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施药3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注意雨季应适当缩短用药间隔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醚菌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内吸广谱杀菌剂。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铜制剂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大型溞、藻类毒性高。禁止在鱼塘、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