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时应注意布点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次。 2. 使用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性强,击倒快等特点,通过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酶的合成,从而杀死害虫。 本品适用于防治温室黄瓜蚜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对薯类易产生药害,施药时防止飘移上述作物。施药时避免对蜂群的影响,桑园蚕室附近,开花植物花期,禁止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本品发烟迅速,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禁止操作。点燃后应迅速离开棚室,避免吸入烟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中毒,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应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