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到40%左右时,每亩用兑水30-40公斤全田茎叶喷雾处理,10天开始落叶,吐絮增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棉花种植上作落叶剂使用。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有助于提高棉花品级。同时改善棉花成熟条件,抑制贪青,使晚秋棉桃提前均匀成熟,提高产量。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使用1次。2、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触药,以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3、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60%,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4、施药注意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有利于药效的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5、施药注意不要飘移到其他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对于生长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块,可以采用登记的高剂量,也可采用两次施药,每次适当减少用药量,以利于提高棉株中下部叶片的脱叶效果。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8、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须迅速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