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破口抽穗期,兑水40升进行喷雾防治,齐穗期再喷施1次,对水稻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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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内吸性杀菌剂。主要干扰细胞膜投性,阻止某些几丁质前体通过细胞质膜使几丁质的合成受阻碍,细胞壁不能生长,抑制菌体的正常发育,从而达到杀菌效果。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还是棉花脱叶剂,在棉田附近使用时需注意。
[2] 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此时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皿,避免药液污染河流、鱼塘等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处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昏迷等。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静脉注射(按中毒症状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食物、饲料、饮水。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下易分解。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远离热源和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