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二化螟,要在卵孵化高峰期至枯鞘盛期,兑水喷雾;遇二化螟大发生年份可增加用药次数,于卵孵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为乙酰胆碱抑制剂,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素。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上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蚕有毒,在蚕区或种桑地使用应谨慎。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本品对棉花、烟草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剩余药液及洗涤器械的水不可污染池塘、水渠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喷洒触及眼睛及皮肤,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治疗,误服本品立即引吐,并建议注射阿托品解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吸潮,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