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螨卵初孵前期用药效果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柑桔树21天、苹果树3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氮杂环类杀螨剂,对害螨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螨卵、幼螨、若螨杀伤力较高,持效期较长;对成螨无效,但可抑制雌成螨的产卵量和产卵的孵化率。 |
注意事项 | 1、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地区禁止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接触或吸入药液。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在螨的密度大或温度较高时,建议与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螨剂交替使用。但与噻螨酮有交互抗性,不宜交替使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2、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3、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口服 30ml土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碳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碳剂量为50~100g,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g(儿童酌减)。 4、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或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本品贮存应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