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本品商品量70-90克/亩(东北地区)、60-70克/亩(其它地区)加细砂土500克拌匀,再与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对移栽水稻选择性强,由于在水中溶解度低,所以在保水条件下施药,除草活性最高,土壤对本剂吸附力最强,施药后药量大部分被吸附于土壤表层,并在土壤表层1cm以内形成处理层,这样能避免水稻生长点与该药剂接触,使其产生较高的安全性,而对生长点处在土壤表层的杂草有较强的阻止生育和杀死能力,并对表层多年生杂草的种子繁殖也有抑制作用。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看麦娘、三棱草、异型莎草、眼子草、慈菇、狼把草、雨久花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本品对阔叶性作物敏感,防止误用和药液漂移,以免造成药害。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保水5-7天,不排水、不串灌,以免水剂随水流失。如缺水可慢慢补水。不能断水。以防降低除草效果、产生药害。3.本品为低毒,使用时应穿胶靴、戴手套、眼镜等,避免直接接触,防止中毒。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疹。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