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应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对水喷雾。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晴热天气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谱广,药效较迅速,能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和家蚕有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可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江河湖泊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稻飞虱对本品抗性风险高,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出现肌肉痉挛。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