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药液浸种48小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催芽播种。 |
产品性能 |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毒性低,可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 |
注意事项 | 1. 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2. 本品吞噬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镜和胶皮手套、防护衣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 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包装用过后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本品对家蚕、蜜蜂和鱼等水生生物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严禁将浸种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 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7.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运。4.远离热源和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