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初期施药1次,间隔10-15天进行第2次防治,每季适宜施药2次,采用喷雾法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在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中抑制14α-脱甲基化作用,引起麦角甾醇缺乏,导致真菌细胞膜不正常,最终真菌死亡。在登记剂量下使用,可有效防治梨树黑星病。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6.用药后包装物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若溅入眼睛,立即用流水清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接触到皮肤,小心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清洗接触部位,并及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禁止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