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一般一年和越年生杂草在施药后7天产生明显的除草效果。 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和面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口鼻;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2.本剂必须在杂草出苗后做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6.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耕翻、放牧等。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的接触。8.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引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带标签请医生治疗。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