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木虱发生初期进行施药,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是氯氰菊酯的高效体,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用过的容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 ,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