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应于斑点落叶病发生前或初期使用,兑水喷雾,喷雾时必须使苹果叶片正反面均匀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作用,能抑制几丁质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细胞壁的形成。可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和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酸性或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捕食性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