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秧苗2-3叶期施药,均匀喷雾。施药前排水,使杂草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
小时至7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除草效果,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可用于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因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易发生药害,所以应避免用稻田
水浇菜。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
中清洗施药器具。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禁止将空容器弃于水田、沼泽、河
流、湖泊等水体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
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误服,不要自行引吐,请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3.吸入,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向医生咨询,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