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一二龄幼虫期及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氟铃脲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使其紊敌,导致害虫麻痹死亡,还可以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对害虫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并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可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等养植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该产品属极易燃液体,注意贮存运输安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等);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尚无专门解毒药,可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