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期,每亩使用本品90-170毫升,兑水40-50升,对杂草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应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对作物种子及根系无不良影响,不影响下茬作物。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或果树的绿色部位,以免产生药
害。2. 不可与百草枯等速效性除草剂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避免与呈
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时,酌情增加用药量。4. 应选择晴天施药,一般喷
施后7-10天杂草开始死亡。施药后五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 施药
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
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
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
钟;尚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时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
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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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