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3-7天使用,拌细土均匀撒施。
2、田间管理:施药时水层为3-5厘米,保持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