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作物(或范围)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品对水稻飞虱、小麦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鸟类、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服,请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没有专门的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水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不能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