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一叶一心前,将本品与少量潮湿细土(沙)拌匀再与剩余潮湿细土(沙)混匀后,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复配的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
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酸的生
物合成,防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
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水苋菜、异性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移栽田要在稻苗扎根活棵后施药。2.施药时及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沙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慎用。3.稗草叶龄大时用推荐剂量上限,稗草叶龄小时,用推荐剂量下限。4.配药和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手套、长靴、口罩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5.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水域或浇菜。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本品如果溅到眼睛、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无特殊解毒药,催吐,携此标签速去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远离热源、火源,贮藏在阴凉通风干燥、防潮之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