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对成螨无作用,要掌握在若螨始发至成螨口较低时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噻唑烷酮类杀螨剂,对植物表皮层有穿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
2.本品对害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的特性,抑制接触到药液的雌成虫所产的卵具有抑制孵化的作用。
3.该药属非感温型杀螨剂。
4.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6.不可和拟除虫菊酯、二嗪磷、甲噻硫磷混用。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会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