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7月中旬以前,平均每叶有虫4-5头时用药防治;在7月中旬以后,平均每叶有虫7-8头时用药防治。 |
产品性能 | 1.本品由两个杀螨组分复配而成,对螨夏卵、幼螨及成螨均有较好的防效。 2.本品粒子大小均匀,入水分散快速稳定,不易堵塞喷头。 3.本品有渗透作用,有较好的耐雨水冲刷和抗光分解能力。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 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和天敌赤眼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用药前后与波尔多液使用应间隔至少20天。 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较强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服后中毒处理应对症治疗,如出现阿维菌素中毒症状可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缓解阿维菌素中毒症状。防止脑水肿发生,严禁大量输液。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被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