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分蘖期(稻纵卷叶螟的始发期)施药,时间为晴天的下午近傍晚为佳。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功效,通过抑制害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使其中毒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水产养殖区附近,养鱼稻田、开花植物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周围禁用,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使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 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少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