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茶小绿叶蝉、棉花蚜虫、小麦蚜虫、甘蓝蚜虫盛发期、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防治茶小绿叶蝉、棉花蚜虫、小麦蚜虫、甘蓝蚜虫和水稻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 本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 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