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菜青虫2-3龄幼虫前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5-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大白菜上的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其它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