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宜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很高的杀虫杀卵活性,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表现为通过抑制蜕皮而杀死害虫的同时,还能抑制害虫吃食速度,具有较快的击倒力。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虾蟹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池塘等水域,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密切关切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鸡殖区,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
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集中销毁。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烦燥不安、萎靡、呆滞等。
2、中毒急救: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不慎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救治、催吐、洗胃、导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