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于水稻分蘖末期或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本品对瓜类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瓜类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可用来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对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蚕室、桑园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前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