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初龄幼虫期施药。
2、本品对棉花、烟草、十字花科蔬菜、大豆、四季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作用于神经节胆碱能突触,阻遏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传导,导致昆虫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于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l、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鸟、家蚕、蜜蜂和水生生物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赤眼蜂高风险,施药时注意对赤眼蜂的影响。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能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