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花生盛花末期茎叶均匀喷施,每季只使用1次。
2. 秧龄在35天左右的水秧田,于移栽前2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唑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根、茎和叶片均可吸收,通过改变植物体内激素平衡,调节控制花生水稻生长发育。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施药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
2. 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5. 使用过程中,如用量过多,对作物产生抑制生长过度时,可喷施氮肥或赤霉素来解救。
6. 本品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施药田块收获后,必须经过耕翻,以防对后茬作物有抑制作用。
7.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典型症状。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