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
2.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水稻丛基部的喷雾;宜上午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广泛用于水稻、果树、蔬菜、茶叶等,本品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和装卸时应远离火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较强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对症治疗。误服: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洗胃、保持安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