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用药,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天左右施第二次。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和有机磷类杀虫剂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较强的渗透性,能渗入作物表皮细胞,具有较长的持效期。本品杀卵作用明显,通过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使害虫麻痹,停食,中毒死亡。本品为混配制剂,可有效缓解抗药性产生。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全程禁止吸烟、进食,施药后及时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等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流、湖泊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在养蜂场所和作物花期施用,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施用,施药过程要注意保护鸟类、天敌等有益生物。4、未用完的药液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皮肤污染或不慎入眼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3、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如判断以甲维盐中毒为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判断是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混配制剂中毒症状复杂,请及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