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视天气情况和病害发生程度,隔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唑类农药和二甲酰亚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保护和治疗作用,并有较强的内吸性。通过抑制病原菌体内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杀死病菌,也可抑制病菌孢子萌发及菌丝生长,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过程中注意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保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